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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情况综述
2008-03-07 10:19  文章来源:辽宁省商业厅市场建设处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2006年4月,商务部下发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6]22号),将沈阳市确定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接到《通知》后,省商业厅认真准备、精心安排,侧重从两大层段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在试点城市层段,一是加强调研,深入沈阳市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网点、交易市场和加工利用园区实地了解情况,关注难点,寻求路径。二是密切同部里的联系,随时征得上级指导,以打造新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为着眼点和着力点编制实施方案。三是把试点城市的园区项目建设列入省级现代流通发展资金支持序列,给予贴息支持。四是会同省经委等部门把试点城市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主体企业列为省级循环经济重点单位,拟从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
  在其他城市层段,以试点城市的示范作用,推动全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一是下发了全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全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重点任务和发展目标。二是会同公安、工商、环保等部门制定下发了《辽宁省贯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回收秩序,营造有利于回收体系建立的法制环境。三是加强对各市工作的指导和规章、政策的落实。目前,抚顺、本溪、铁岭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了《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了钢厂、部队、学校等周边的回收秩序整顿,取得了明显成果。四是支持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和加工利用项目的实施,将其纳入省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范围。鞍山、抚顺、本溪、铁岭的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葫芦岛、开原、调兵山等废金属、废塑料加工利用项目也已开始运行。全省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开始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资源化、产业化轨道。
  沈阳市已经过近二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这个体系的主要元素是:(1)与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相融合。(2)回收网点布局趋向合理、网络较为健全。(3)管理程序和措施逐步到位。(4)按市场导向连接再生资源回收与深加工的产业链初步形成。(5)出台了具有地方特点的规章、标准及政策等予以指导和引导。
  在近二年的试点期间,主要抓了6项工作:
  1、组织落实。2006年9月,在原有组织机构比较健全的基础上,为加强试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沈阳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随着工作的开展和需要,2007年初,又升级为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作委员会,为试点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2、规划落实。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为出发点,制定了三年发展规划。即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对3-4家再生资源交易市场进行改造升级,构建回收、集中、分拣、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占地4500亩、集吸纳、加工利用、服务沈阳装备制造业和辐射周边为一体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生态产业园区,逐步推进为再生资源产业群,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产业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3、方案落实。为使试点工作落到实处,2006年8月制定了《沈阳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以整合回收利用率低的回收企业、建设绿色环保回收中心站、规范流动收购人员为基础,以提高交易市场业态为重点,以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生态产业园区建设为核心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确定了工作目标:在建设方面,到2008年末,完成150个社区绿色环保中心站建设,配备3000辆流动环保收购车;完成废金属、废塑料、废橡胶、废纸张市场的改造升级;完成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生态产业园区一期建设,循序扩充废家电、废电池拆解处理、废橡胶加工利用等功能。在综合指标方面,力保城区90%以上社区设立规范的绿色环保回收中心站;90%以上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90%以上再生资源进入指定市场交易;80%以上再生资源得到回收;70%以上再生资源得到加工利用。
  4、管理落实。早在2005年7月,沈阳市人民政府就下发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废旧物收购市场经营秩序的通告》。2006年5月1日,沈阳市人民政府颁布了《沈阳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沈阳市人民政府令[2006]第55号),为沈阳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和法规保障。随后跟进制定了《沈阳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标准》、《回收站(点)建设规范》及《回收站(点)管理制度》等标准、制度。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法律支持和制度保证。
  5、项目落实。一是以新建、规范改造回收站(点)为重点,采取鼓励和扶持连锁经营模式推进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对流动收购人员实施了“五统一”(统一管理、统一登记、统一培训、统一标识、统一车辆)管理,组建了再生资源回收运输专业队伍。2007年底,沈阳市已验收合格115个回收站亭,新建52个回收站,新建10个回收亭,并全部投入使用。
  二是为加强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建设,组建了沈阳中弘再生资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并在沈西工业走廊经济开发区投资 3500万元,建设 23000平万米的沈阳再生资源交易市场。计划2008年 5-6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营。
  三是有计划、按步骤对沈阳市北陵废钢材交易市场实施升级改造,预计2008年升级改造完成并投入使用。
 四是以股份制形式,多元筹措资金建设沈阳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生态产业园区。2007年5月,总面积29万平方米园区项目全面开工建设,目标选向是东北地区最大的“静脉生态工业产业园区”。2008年上半年园区可具备运行基本条件。园区一期建成后将实现100万吨的拆解能力,70亿元的产值。
 6、培训落实。试点之中,沈阳市再生办及行业协会,高度重视行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采取了多种形式,对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开展了环保意识、业务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和自觉遵章守法经营的收购队伍,为推进体系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截止2007年末,试点建设进展顺利,其中,改造和新建绿色回收站115个,对2300名流动收购人员实施了“五统一”管理,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生态产业园于当年4月开工,到10月末,已完成全年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同时,回收市场秩序进一步改善。对96%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实施了年度考核,为92%的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发放了登记证,取缔无照无证站(点)76个,整顿规范扰民、污染环境等未达标收购站(点)152个。试点工作有效、健康推进。
  3月5日—3月6日,商务部验收组组织专家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验收。认为沈阳市在试点中因地制宜、措施得力、独具特色,既完成了既定目标,又有新的突破。充分体现在新建与改造并举,回收网络与园区建设并重,回收与利用连接等方面,为完善试点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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