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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08-01-21 13:33  文章来源:商业厅市场建设处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辽商函〔2008〕8号
各市商业局:
  根据省专项办《关于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总结表彰的通知》(辽公治明发〔2007〕46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商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下发你们,请按报送《审批表》(附后),于2008年1月23日前一式两份上报省厅市场建设处。
  联系人:宫艺
  联系电话:024-86900290

  下载名额分配表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审批表



                辽宁省商业厅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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